封面新闻记者 薛维睿
1995年,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少女遇害,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,后4次被判处死缓,在监狱服刑至今。金哲宏案经历了3次一审,2次发回重审,4次被判死缓,被媒体称为“吉林版叔侄冤案”。2018年5月9日,封面新闻从金哲宏的律师处获悉,吉林高院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。
资料图。金哲宏入狱前
在狱中二十余年,金哲宏持续申诉。出事以后,金宏哲的母亲受到强烈打击,不久后就去世了,妻子也带着一两岁的孩子改嫁了。没有家人奔走,金宏哲多次请求律师,不要放弃他的案件平反。
今天上午,律师李金星和金哲宏通过电话,金哲宏已经收到吉林高院的再审通知书,“他非常激动,觉得像做梦一样。”
4次被判处死缓
1995年9月29日,吉林省永吉县双河镇一农民在树林内发现一具女尸。经法医鉴定:被害人李某系右前额受外力打击,扼颈导致昏迷状态下,被用泥土埋上半身,吸气时吸入大量泥沙,阻塞气管、支气管,同时伴有异物刺激,使气管强烈痉挛收缩引起窒息而死亡。
1995年10月11日,金哲宏因涉嫌杀人罪被收容审查,1996年2月5日被逮捕。1996年11月,吉林市中级法院判处金哲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
起诉书指控以及吉林中院1996年、1998年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是:
被告人金哲宏于一九九五年九月十日十七时许,送租乘其摩托车的女青年李艺去双河镇,途中被告人金哲宏对李艺起歹意,欲与李发生两性关系,后被告人用摩托车将李带到双河镇新立屯沈吉铁路附近,与李发生两性关系。当李向金索要钱时,遭到金的拒绝,李以去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,金唯恐事情败露,遂将李按倒在地,用双手猛掐其颈部,将其致昏,金认为李已死,便将李拖至铁路南侧路基下附近一草丛树林中的一沟内掩埋,后逃离现场。
第一次开庭,金哲宏当庭翻供,否认杀人。金哲宏说:因为价钱没谈拢,李某并没有乘他的车,更不存在他杀人。吉林市中院则认定金哲宏构成故意杀人罪,判其死缓。金哲宏上诉。
从1995年案发到2000年的5年中,该案经历了3次一审,2次发回重审,金哲宏4次被判处死缓。
金哲宏在狱中持续申诉,目前仍在长春监狱服刑。
资料图。金哲宏入狱前
完全推翻的事实认定
李金星律师表示,金哲宏是在侦察阶段遭受了刑讯逼供,导致金哲宏变成残疾人,在长春监狱拄双拐服刑,无法长久站立。
在金哲宏案再审呼吁书中,李金星、袭祥栋等律师列举本案五大疑点:
一、金哲宏供述与被害人李艺发生性关系,但法医鉴定明确“在死者阴道分泌物检材上未检出精子”。二、判决认定死亡时间与尸检报告不符。三、本案杀人第一现场成谜,自始至终被告人金哲宏都没有辨认过杀人地点以及埋尸地点。四、作为一起杀人案件,本案没有任何金哲宏实施杀人的物证,只有反反复复矛盾百出的口供。五、金哲宏无作案时间,金哲宏家人以及邻居可以证明。
事实上,吉林高院两次发回重审本案,都是基于上述疑点,该案当年辩护律师也一直坚持无罪辩护。
另外,李金星认为,本案最大的疑点在于2000年吉林中院判决的认定事实:金哲宏案两次发回重审,2000年吉林中院第三次对该案审理后,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却发生了惊天大逆转,完全推翻了吉林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事实,以及吉林中院在1996年、1998年认定的基本事实。
吉林高院再审决定书
2014年7月,由于媒体报道引发关注,吉林省高院曾通过官方微博回应:“金哲宏故意杀人案发生已近20年,现已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调取该案全部卷宗,组织专门人员认真调查了解情况,待情况调查核实清楚后,我院将及时依法处理。”
做了20多年的梦
在监狱二十余年,金哲宏坚持申诉。律师在过去几年多次见到他,他每次都是号啕大哭。金哲宏曾说:“其实我能活到现在靠意志力,我希望这场噩梦能早点醒,我一直做了20多年的梦。”
目前,吉林省高院的再审通知书已送达金哲宏本人。李金星律师和长春监狱的金哲宏通过电话,“他非常激动,觉得像做梦一样。”
李金星上个月见过金哲宏,据他描述,狱中的金哲宏身体不好,不仅身体残疾,拄拐行动,还患有糖尿病、肾结石、心脏病和胃病。“如今吉林省高院宣布再审,最大的希望是他身体能撑到他平反的那天,这个案子也是在和时间赛跑。”
“金哲宏以前很优秀,家庭也很好。他当过兵,身体很好,爱好也多,还会谱曲。”出事以后,金哲宏的母亲受到强烈打击,不久后就去世了,妻子也带着一两岁的孩子改嫁了。
李金星曾和他的儿子联系过几次,因为父亲的事情,他从小在歧视中长大,“但他相信父亲是冤枉的,也非常感谢律师为平反的努力。”
家人没有余力救助,他多次恳请律师,“千万不要放弃我。”
评论 1
我就是你 2018-05-10
悲剧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