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甩不掉”的美容贷:办祛斑套餐年卡却背上贷款 三次要求取消都未成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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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新闻 2024-03-18 09:57 73779

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

颜值经济之下,美容消费日渐火爆,但你可得注意,变美套餐,可能是变美陷阱。

日前,四川省消委会公布了四川省2023年消费纠纷调处十大典型案例,其中一个,就涉及“美容贷”。

看到“半年内有明显效果”的宣传后,消费者申某在遂宁射洪市蕾特恩美容店购买了祛斑美容护肤服务。美容店向其推荐了祛斑套餐年卡,年卡价格为每月1200元。

在几次护肤后,申某才得知,美容店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,为其办理了12期分期支付的“美容贷”。申某当即提出异议,随后,美容店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已取消贷款。

还未消费完,该美容店倒闭了,肖某未消费的服务转至该美容店的连锁店。到新店后,申某被告知需要新增部分服务项目才能使用,原贷款额度需调整为每月约1676元。贷款不是取消了吗?申某这才知道,此前的“美容贷”还在继续着。

因该产品未达到宣传效果,且仍未按要求取消贷款服务,申某再次要求取消套餐及贷款业务。这一次,工作人员称12个月后可取消后续套餐。

2023年4月,申某再次到该美容店要求取消后续套餐及美容贷。这时,美容店的回复却是:与第三方平台签订的贷款协议不能取消。

未经同意办理的美容贷,如今怎么也甩不掉,申某投诉至射洪市消委会要求维权。

四川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,当下,一些美容机构以低息甚至无息,诱骗消费者以“美容贷”的方式“为美买单”,消费者往往听信宣传后,对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未仔细查看,被低利率吸引,但办理后会被收取各种名目的额外费用。

这个案例中,美容机构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,擅自办理美容贷,且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增加服务项目明细,不仅未尽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条、第二十六条、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告知信息、正确使用格式条款和按约定提供预付式消费等义务,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。

最终,经射洪市消委会与新店、总店沟通协调和多次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由商家退还消费者20800元,包括解决消费者网贷还款15120元,退还消费者支付的现金568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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